詳細比賽辦法,請查閱 ➤ 114年【伯玉盃】書法比賽辦法_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
一、 主旨:為展現文字之美,鼓勵書法創作,讓文化向下扎根,書法永續傳承,特舉辦此項書法比賽。
二、 參賽資格:
(一) A-國小中年級組:就讀金門縣國小三、四年級在學學生。
(二) B-國小高年級組:就讀金門縣國小五、六年級在學學生。
(三) C-國中組:就讀金門縣國中七至九年級在學學生。
(四) D-高中職組:就讀金門縣高中職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。
(五) E-社會組:全國各地愛好書法者,年滿18歲之國民均具參賽資格。
三、 報名事項:
(一)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12月07日(日)止。
(二) 報名方式:請透過以下報名連結完成線上報名。
https://forms.gle/Go1X5GEJcJhadE399
(三) 名單公告:報名名單將於114年12月10日(三)公告於胡璉基金會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。
四、 比賽方式:採現場書寫
- 比賽日期:114年12月14日 (日) (如因報名人數過多將分組進行)
- 決賽地點:風獅爺商店街北棟一樓
- 比賽流程:
時間 內容 說明 8:30-9:00 報到 (現場工作人員將引導參賽者進行各項流程) 1.報到: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至比賽會場辦理報到手續,並自備水、筆、墨、硯等書寫工具(含墊布),但不得攜帶練習用紙、字帖等物品。
2.入座:參賽者請依座位牌標示入座,並將識別證件放置桌角以利辨識,並可佈置桌面,放置書寫工具。
3.未於報到時間內報到視同放棄。
9:10-10:20 (70分鐘)
比賽 1.比賽開始,參賽者始可翻閱試題紙,並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2張比賽用紙書寫。 2. 完成作品後,請舉手示意工作人員繳交,繳交後即可離場。
3. 其餘宣紙、試題紙及比賽規則請留置桌面,非個人物品皆不得攜帶出場。
- 注意事項:
- 不得由他人代筆、冒名頂替、身分證明文件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,如經查明確有上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得獎資格,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狀、獎金。
- 凡參加比賽之作品,皆不退件,其所有權及其著作財產權全部悉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有刊印、重製、展覽及作為本會推展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- 凡參賽者視同接受本簡章規定。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;簡章內容如有疑義,亦由主辦單位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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