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【伯玉盃】書法比賽
一、 主旨:為展現文字之美,鼓勵書法創作,讓文化向下扎根,書法永續傳承,特舉辦此項書法比賽。
二、 參賽資格:
(一) A-國小中年級組:就讀金門縣國小三、四年級在學學生。
(二) B-國小高年級組:就讀金門縣國小五、六年級在學學生。
(三) C-國中組:就讀金門縣國中七至九年級在學學生。
(四) D-高中職組:就讀金門縣高中職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。
(五) E-社會組:設籍本縣之年滿18歲民眾均具參賽資格。
(六) F-幼幼特別組:設籍金門縣,幼兒園至國小一、二年級在學學生。
三、比賽辦法:詳情請查閱附件
- A-E組:比賽採「初賽」、「決賽」兩階段舉行
- F-幼幼特別組:採徵件投稿競賽
四、注意事項:
- 初賽報名時須詳實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(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),連同作品一併寄交主辦單位。
- 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、冒名頂替、身分證明文件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,如經查明確有上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得獎資格,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狀、獎金。
- 凡參加比賽之作品,無論入選、得獎與否或取消參賽資料皆不退件,其所有權及其著作財產權全部悉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有刊印、重製、展覽及作為推展局務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- 凡參賽者視同接受本簡章規定。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;簡章內容如有疑義,亦由主辦單位解釋。